不要让“英雄”捧杀了刘翔
2008-01-15 17:59:39.0
     不要让“英雄”捧杀了刘翔

  自从雅典奥运会夺得100米栏金牌后,刘翔的名气与日俱增,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推崇。不仅刘翔的名字和形象,愈来愈多地出现在各种广告及媒体上,甚至连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——去年召开的十七大,都会有人问“为什么刘翔没有来?”好像一个人成了体育明星,就一定具有了参政的能力就一定得被赋予政治桂冠才行。而近日,又有消息传来,刘翔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又成为“史学界”争论的焦点。

  《百家讲坛》的重要人物,著名的满学专家阎崇年认为刘翔不应该被称为民族英雄,而只能称之为英雄。而成都体育学院奥运会史专家郝勤则认为,刘翔首先应该是民族英雄。阎崇年认为,“乱世出英雄,盛世更出英雄”,他认为将嫦娥一号送上月球的人,是英雄;解决百姓温饱问题的袁隆平,是英雄;而站在领奖台上聆听自己国歌的选手,都称得上是英雄。但体育不仅属于中国,更属于全人类,它不是为了某个民族的利益,所以称民族英雄不合适。而郝勤虽然赞同阎崇年的部分观点,但却认为不能以此剥夺刘翔做为中国民族英雄的权利。

  上个世纪初,毛泽东主席站在陕北的雪野上,目视白雪覆盖下的北中国,心潮起伏,随口吟出:“引无数英雄竞折腰,惜秦皇汉武,略输文采。唐宗宋祖,稍逊风骚。一代天骄,成吉思汉,只识弯弓射大雕。俱往矣,数风流人物,还看今朝。”他将英雄定位在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身上,此后,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浓墨重彩写上了人民两个字。英雄开始不再是某些杰出人物的专用名词,英雄的名单中开始出现了象雷锋等普通人的名字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,无论是杰出人物还是普通人,之所以能称得起英雄,都要对他人对民众有不平凡的贡献。

  今天,体育明星最终也被捧成了英雄,还是“民族英雄”。但我无论如何却感觉有些别扭,在这个泛娱乐化的年代,或许我大可不必认真,在各种称号都贬值的情况下,“英雄”自然也不例外,值得较真吗?

   早就有人对竞技体育提出了不同的看法,认为这种耗费国家大量财力的体育行为有些不值,认为不应该将竞技体育的得奖与国家荣誉那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,认为我们应该将财力和注意力放在大众体育上。这种看法虽然不被某些人接受,但并不是全无是处。尤其是面对我国全民体育健身基础设施严重欠缺的局面,这种质疑便更应该考虑。

  而对于体育上的成绩,无论是奥运会得奖,还是其它体育赛事的得奖,一般情况下都会激起人们的荣誉感,这也是很正常的,因为这毕竟是代表国家的。但这样的竞技体育所带来的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也是短暂而脆弱的,它并不能说明什么,并没有真正解决什么切实的问题。嫦娥卫星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和科技,袁隆平可以为百姓的米袋子增加重量,而体育明星除了为我们带来暂时的所谓荣誉外,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?我还真看不出来。

  而抛开这些不论,仅以这些称号对于体育明星自身来讲,又有什么切实的意义呢?象刘翔,即使将“民族英雄”的桂冠戴在他头上,对他到底有什么用呢?有了这顶桂冠,难道他就不用奋力拼搏了吗?显然不会。已经有不少人指出,过多的社会活动正在干扰体育明星们的正常的活动。其实,做为体育明星如刘翔,最关键的还在于体育自身,离开了体育,那些桂冠对于他们会失去作用。

  其实,英雄及民族英雄的争论更多还是一些所谓“专家”的争论,刘翔或许并不知情。这也可知,我国的许多所谓专家的真实面目。英雄不英雄的争论对于刘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,红火的倒是专家们的名声,刘翔完全成了他们成名的工具。中国如今的专家多,教授多,不是连明星美丑都成为专家们的“科研”对象了吗?如今将刘翔当作研究对象,当作“课题”,也就不新鲜了。要不然,这些专家还能靠什么吃饭呢?

  因此现在我担心的不是这些专家的生活,不是英雄及民族英雄的争论,而是体育明星刘翔。所谓“成则体育,败则体育”,刘翔要做的还是将自己的体育项目搞好,不断跑出好成绩,千万不要听那些专家的忽悠,认为自己真的成了“民族英雄”,千万要挺住,不要让“英雄”捧杀了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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